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办法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19]6 号)和教育部公布《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以及有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0]4 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四、复试组织
(一) 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5 月 10 日,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网上公布的复试时间为准。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主要参考指标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 3.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5.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 6.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7.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等方
面的考查; 8.因受疫情影响,2020 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内容将有一定调整。
(四)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含外语测试) ;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各复试小组须使用统一复试平台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并附有详细明确的
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全国统考: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管理类联考: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排名
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 ,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将按时寄递录取通知书。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电话:021-55270716、021-55272521 监督信箱:jw@usst.edu.cn、yzb@usst.edu.cn
七、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