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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3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负责全校复试工作期间的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各项成绩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未按时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要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线上、分专业类型、分省计划内”的原则,根据对考生初试总分进行标准分计算(标准分计算公式:标准分=考生初试总分÷报考学科国家线总分×100)划定复试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初试成绩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不低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同学科门类(专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按照 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9,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划定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组织

1.复试方式。我校各单位复试工作统一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学校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双机位、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根据各单位通知的复试报到时间,通过手机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cug.hubeiyanjiusheng.com),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并通过系统身份核验后,阅读并签署承诺书。考生须打印或手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后与身份证一起拍照上传,按系统提示完成材料提交等流程,缴纳报名费用,并在复试前一天,通过平台下载电子准考证。

各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三天,审核考生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并对考生本人及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时间。学校各招生单位5月中上旬陆续开始网络复试。我校综合考虑招生规模、学科专业特点,采取分招生单位、分时段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各单位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至少4天发布,为备考做准备。请考生持续关注各单位网站通知。

4. 学校的复试小组统一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网络面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选择网络条件稳定、安静、独立的环境,以保障复试效果。

5. 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模块和内容,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6.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针对考生报到时上传的材料进行全面考查,包括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核。

2.复试考核标准。各招生单位需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复试考核标准。

3.面试考核程序。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登陆系统侯考,完成身份认证后并获得随机分配的面试顺序号,进入候考区域,进入正式考核阶段。正式面试考核包括但不仅限于考生自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三个部分,以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为准。

4.复试考核分值。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六、调剂复试

1.调剂时间

请关注各单位调剂通知。

2.调剂形式

涉及跨学校、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跨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单位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7).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同一专业内调剂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上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考生达到我校各单位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被确定录取,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11).因各学科专业特点不同,具体调剂条件以各招生单位规定的为准。

七、复试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有关文件,我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可通过报到系统提供的接口缴纳复试费。如需复试费缴纳票据,请在缴费后一个月内联系所属招生单位负责老师,同时提供接收电子票据的邮箱和手机号码,由招生单位向财务处申请开具缴费票据。

八、录取

1.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

2.各单位应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优秀以及合格夏令营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专业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已获得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院专业复试线,根据创新人才选拔政策规定,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已参加复试的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

4.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九、信息公开

学校在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公告、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27-67885153;

举报投诉电话:监察处 027-67884345。

举报邮箱:yzb@cug.edu.cn。

十一、其他事项

1.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2.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4.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十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加试数学、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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