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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0

为切实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以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1.png

说明:

1. 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其录取工作按学校及城市设计学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已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上线的专项计划考生将与同专业考生一同复试。

三、复试安排

(1)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4时前在线提交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h.luo3@whu.edu.cn);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同时邮寄纸质版复印件到学院存档,录取前学院将再次核验考生相关材料原件。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本人近期登记照1张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1份

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扫描学生证照片页1份)

准考证原件扫描件1份

《城市设计学院硕士在线复试诚信承诺书》1份

《研究生复试心理健康测试》1份(在本通知文末附件处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

材料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逾期未提交材料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学院将安排专人核对考生各项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未能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组织工作:各专业将建立复试考生QQ群,用于考前联络答疑、网络测试等各项工作(入群方式:学院工作人员将于近期通知考生个人)。对于部分存在特殊情况的考生(如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请尽早联系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文末)对问题予以解决。

考前网络测试:在各专业面试的前1-3天,复试秘书将多次使用在线复试软件对每位考生进行网络连接、视频语音衔接等方面工作测试。具体操作信息将在各复试QQ群发布,敬请各位考生留意相关信息。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说明:

本院各专业在线复试将使用腾讯QQ和腾讯会议以及ZOOM软件,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在官方网站下载客户端,安装上述软件,进行有关功能调试,熟悉软件使用。考生下载后请将用户名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

下载及安装:腾讯会议有电脑端与手机端,建议考生两个版本都下载,手机端可在应用商店里输入“腾讯会议”后查找安装即可,电脑端登录腾讯会议官网即可下载。

使用要求:详见各系复试办法。

(3)复试时间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5月14日笔试、综合面试一天内完成

设计学:5月14日,笔试、综合面试一天内完成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5月16日,综合笔试、面试一天内完成

建筑学5月16日下午笔试,5月17日综合面试。

(4)复试内容

2020年城市设计学院硕士招生复试的所有内容均在线完成。复试科目、方法及具体时间、会议号等信息等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详见各专业/领域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专业笔试以论述题型为主,具体题型及考试方式以各专业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为准,监考软件为腾讯会议。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口试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复试平台安排详见各系复试办法。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考官随机抽取题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综合面试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复试平台安排详见各系复试办法。

(5)复试规则

1.考前身份验证:

步骤一:考生开考前使用摄像头环摄四周,向考官展示复试环境。

步骤二: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页)和考生签署的《城市设计学院硕士在线复试诚信承诺书》再摄像头前停留3秒,复试秘书截图留存,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复试考生端机位: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复试最佳效果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网络),主机位设备用于复试面试、笔试,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右侧后方45°左右位置固定拍摄。考生须配合我院提前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联系本院。)

开考后,除接到复试小组要求以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观看、操作、移动调整监考机位,否则视为违规,同时该行为将被记录在复试记录表中。

2.考生复试顺序以及复试小组由各组复试秘书使用软件随机分配,操作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

3、复试纪律:复试面试、笔试期间,考生端(1)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2)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联络;(5)不得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8)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机、智能手表。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若出现考生个人网络不佳的情况,经现场申请和监考老师多数同意,可将该考生安排在其小组最后一名复试考生之后进行未完成的复试环节,其间考生应积极配合并处理好网络问题。

5.考前考生须尽量保证其个人网络通畅。若确因个人网络不畅造成复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可由考生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否则按照考生当时复试真实情况进行评分。

6.面试过程中,禁止考生使用任何辅助工具与资料,若有相关行为的,即视为舞弊,该行为将被记入复试记录表,考官有权结束该考生该科目的复试,该科目成绩作废,由考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8.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其他专业相关复试规则详见各专业/领域复试办法。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我院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对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按复试小组排列录取顺序。

具体计算方式为: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40%+外语面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40%

2.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40% 

复试完成后将进行成绩复核环节。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调剂

(1)调剂原则及要求

基本原则:一志愿生源复试差额比例不足 120%,或经过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将接收调剂。本科专业所在学科在全国第4轮学科评估中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考虑;初试专业科目为355建筑学基础、916建筑设计、356城市规划基础、446城市规划设计、447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的考生优先考虑。

调剂复试(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武汉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以及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英语一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3. 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受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所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从教育部调剂系统接受拟调剂名单。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2)接受调剂的专业领域:

1.全日制调剂专业领域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813Z1 数字化设计与仿真

2.非全日制调剂专业领域

085300 城市规划

085100 建筑学

(3)调剂方式及受理调剂申请时间安排

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在国家调剂系统内提交申请(具体细节将另行发布调剂细则)。 

七、思想品德测试以及体检安排

1.考生须填写好《研究生复试心理健康测试》1份(于通知文末附件处下载)扫描后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在线提交(2020年5月13日下午4时前)。《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在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盖章并提交扫描电子版予学院审核,纸质版待通知后邮寄到学院存档。未提交调查表或考核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和学费及奖学金

(一)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7-8705 6367

手机:16505863319(罗老师,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学院咨询邮箱:h.luo3@whu.edu.cn

学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3-204办公室。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7-6875 4125

校研究生招生邮箱:wdyzjc@whu.com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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