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1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教育部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把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华为Welink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
三、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由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海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疫防小组”)统筹指挥疫情防控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技术保障小组,提供技术指导,确保网络安全性和畅通等。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四、调剂工作
1.调剂条件按“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详见附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调剂工作统一领导。
五、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原则上5月中旬开始,6月1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依据学院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
各学院在复试前需提前通知考生进行测试系统,确保每一位考生均具备使用远程面试系统的条件。若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达到使用远程面试系统的条件,各学院需做好应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校研究生处。
2.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考生)”的前提下,可进一步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须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向考生公布,同时报研究生处备案。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或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15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告。
3.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需上传以下材料(具体格式要求和上传方式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届本科生上传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上传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上传相关的清单。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考核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上传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上传:
①本人户口本;
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2)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生提交的以上材料,各学院须在平台开放使用期间完成下载,按照“一考生一文档”进行保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复试内容
(1)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能力考核(6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
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
②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科研潜力等方面。
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四会”能力。
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400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并在复试中进行。
各学科(专业)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5.加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的专科生;
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11月9日后取得毕业证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结业生;
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2)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2020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加试形式:笔试(采用“不间断云监考”的方式)。
①学院需提前在平台上做好考场安排与管理,进行不间断云监考。
②考生自设考场,必须保证其为独立空间,并保证此空间中没有接受外来音频、视频的设备。否则将视为使用不规范考场,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有意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③考生统一使用A4纸张、写清楚题号进行作答。考试结束后,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使用手机等设备扫描为PDF文档,按照“报考学院名称+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的方式命名,通过平台回传给我校相关学院指定邮箱。
6.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按百分制计算):
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50分)/3.5;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分)/3;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200分)/2;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只计算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4)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2.拟录取名单
(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招生计划数大于上线人数),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2/3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外语成绩(WGY)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术型和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分别计算)。学校下达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中包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3)各学院于复试结束三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纪律要求
1.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2.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
3.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关招生复试等工作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关于考生的任何信息。过失泄密、故意泄密、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复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完毕前属于机密,负责老师(命题、保管试题等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廉洁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馈赠或宴请等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
2.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考生须保证考试空间完全独立,不能接受外来音频、视频。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缩屏、录屏,不得离开监控范围,不得故意造成死机、卡顿、断网等情况。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各学院须按照本办法,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所有涉及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突发事故与作弊处理。
(1)考试中断。学校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此种情况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试的申请仅限一次。考生人为中断考试的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与现场考试中自动放弃考试一样的行为,学校方可取消其复试的成绩。
(2)考生在加试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云监考的监控设备摄影范围。如确有需要(身体原因不适、不可等待的如厕等),需报线上监考人员,经请示被允许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凡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报告主考方、处理时间不合理的考生,都将被视为借故离开拍摄范围而进行作弊的行为,并对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远程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海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处置预案的具体规定,在校疫防小组的统筹下开展本次远程复试工作,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我校复试期间各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与培训,复试期间选派至少1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驻指导,确保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1.合理配置考场
各学院要合理配置面试考场,考场应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的教室及场所,考官座位设置应间隔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2.净化考点环境
各学院要做好命题场所、考试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考前对所有考场进行彻底消毒,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再次消毒,各工作场所应开门、开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良好的环境卫生;要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口罩、测温仪、选手液、消毒水等),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3.专人负责防控
各学院应独立设置疫情防控负责人,做好本学院工作人员、考官在远程复试期间的防控教育和防疫培训,所有相关人员实行健康报告制度。
4.实施应急演练
各学院要在考前实施一次防疫应急演练,让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应急处置等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
5.测温上岗工作
考前一个小时,参与复试面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开始有序进入考场,排队等候期间,人员之间间隔1米以上,所有工作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症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务工作,所有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考场。
6.异常情况处置
远程复试期间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官,各学院应立即上报校疫防小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校疫防小组统一指挥下进行隔离观察并展开排查工作,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如出现确诊病例,校疫防小组须严格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上报。
十、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