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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线及招生人数公布

发布时间:2021-03-24

一、基本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监督员,全程监督,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同时,学院还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研究生复试信息技术支持组、研究生复试考务及培训工作组、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组和研究生复试后勤保障组。

  • 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推免生已录取

本次招生计划



全日制学硕

130500设计学 01设计理论

全日制

0

3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2工业设计

全日制

5

16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3环境设计

全日制

4

4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4公共空间艺术

全日制

0

2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5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全日制

0

5


全日制学硕

130500 设计学 06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研究

全日制

0

1


全日制专硕

135108 艺术设计 01工业设计

全日制

2

44(包括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单列指标1个,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单列指标3个)


全日制专硕

135108 艺术设计02环境设计

全日制

1

17(包括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单列指标1个)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3公共空间艺术设计

全日制

1

6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4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全日制

2

6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5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全日制

0

9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6建筑创意设计

全日制

0

10(包括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单列指标2个)


全日制专硕

135108艺术设计 07城乡规划设计

全日制

0

6


全日制学硕

081300建筑学

全日制

0

14


全日制学硕

083300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2

14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专业

方向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艺术学

设计学

01设计理论研究

346

38

57

02工业设计研究

03环境设计研究

04公共空间艺术研究

05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研究

06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研究

艺术设计

01工业设计

346

38

57

03公共空间艺术设计

04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05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06建筑创意设计

07城乡规划设计

02环境设计

359

38

57

工学

建筑学


315

37

56

城乡规划学


330

37

56

 2.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笔试:3月27日,上午9﹕30—11﹕00,

          面试:3月28日,上午9:00始,下午13﹕00始

第一组:工业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二组:工业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三组:工业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四组:工业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五组:环境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六组:环境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七组: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方向(学硕+专硕)

第八组:公共空间艺术和设计理论组(学硕+专硕)

第九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硕)

第十组:建筑学(学硕)

第十一组:城乡规划学(学硕)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参加岗前培训,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扫描件(文件格式pdf):

(1)《2021 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2)本人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

(4)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表;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19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6)本人政审表(附件1);

(7)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8)《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9)有单列指标方向的考生,请提交志愿填报表,见附件3;

(10)考生需提交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纸质稿,操作流程如下:

①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公众微信号(zjutgrs);

②回复“心理素质测试”;

③阅读指导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提交进入正式测试环节;

④截屏保存测试结果后转为pdf格式上传。

(11)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12)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或者非定向考生转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13)毕业论文(涉及)摘要或进展报告;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复试专业,如103370210000001张三工业设计研究。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排列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大小控制在2M以下),请在3月26日12:00前提交钉钉复试平台。官方网入学报道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封面见《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6.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确保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等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今年将采用网络远程、专家集中的复试方案。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钉钉,双机位。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环境相对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光线明亮(不逆光),以网络视频方式参加复试。(1)复试基本内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主要形式:设计学、艺术设计复试方式包括远程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总分100分,面试50分,笔试:专业设计能力考核50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复试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为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

(3)复试方案:

l 英语面试(设计学、艺术设计占10%,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占20%):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l 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设计学、艺术设计占40%,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占80%):专业面试全面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还有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l 专业设计能力考即笔试(设计学、艺术设计占50%):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纲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基本相同。请考生自备快题设计所需的A2卡纸、绘图工具,考试时间为1.5小时。设计理论方向笔试即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考生无需自备绘图工具。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1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得出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总成绩=0.50×(初试总分/5)+0.50×复试总分。

8.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设计学、艺术设计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美术基础 2、设计基础。城乡规划学加试科目:城乡规划概论,建筑学加试科目:建筑学概论。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拟调剂名额: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专业名称

方向

缺额

我院复试分数线

135108艺术设计

公共空间艺术设计

1

国家线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 

国家线

建筑创意设计

10

国家线

城乡规划设计

6

国家线

130500设计学

设计理论研究

2

国家线

工业设计研究

2

国家线

环境设计研究

1

国家线

公共空间艺术研究

2

国家线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研究

2

国家线

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研究

1

国家线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业务课成绩优先考虑。

获得以下成果之一者,优先选择进入调剂复试名单:曾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立项;或授权发明专利;或在专业期刊或国际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上述成果要求考生署名第一;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

(2)拟调剂人数:待一志愿复试后,参加调剂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确定。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调剂时间:待一志愿复试后定,实际调剂名额以调剂通知为准,将在3月29日左右公布。

(4)调剂申请条件:初试总成绩不低于学院一志愿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接收跨门类调剂。学术型硕士不接收专业硕士考生调剂,专业硕士可接收学术型考生调剂。考生如有专业竞赛获奖、科技立项、学术论文发表、授权发明专利等情况须在参加调剂复试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校研究生院审批。

(6)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1)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12)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院网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参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单列指标方向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71-85090889

邮箱: lmx@zjut.edu.cn

地址:屏峰校区艺A516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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