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及招生人数
发布时间:2021-03-2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 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20] 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1] 2 号)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设计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招生指标为57人,其中设计学13人,全日制艺术硕士24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20人。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一致。根据学校划线,我院全日制设计学硕士上线7人,全日制艺术硕士上线16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上线0人。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3月2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考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科研及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及各项比赛获奖证书、个人作品集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单个文件以PDF形式,压缩包不超过50MB)后,以“姓名+报考专业名称”为标题,发送至谢老师的邮箱:962400632@qq.com 。
四、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使用我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另选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平台,请提前下载安装)。
2. 平台系统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学院在“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群”(QQ群号:298035461)中通知。请考生以“姓名+报考专业名称”申请加入,学院将在QQ群中进行复试确认。
3. 复试时间:4月1日8:30-17:00。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http://design.hnu.edu.cn/)相关通知和复试群通知,若有疑问,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1-88822418。
五、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24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0分钟。
1. 专业测试(100分,1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考生在面试前应完成个人作品集的设计制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指定时间统一收集,复试小组负责对作品集进行集体评分,并随机选择作品集中的2个作品进行专业考核。
作品集应为个人独立或小组合作设计成果;清晰简要介绍作品创作过程,所使用的方法、工具和方案细节;能反映设计者的设计思维和完整设计过程;设计方案视觉效果、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成熟度;设计作品有红点奖、IF奖、红星奖等获奖或成果评价为优秀作品。
2. 综合面试(120分,10分钟)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个人心理健康状况、逻辑思维、综合表达与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也重点考查考生参与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及各项比赛、个人特长与未来研究方向等方面的情况;共120 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3. 语言测试(20分,5分钟)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根据考生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话语连贯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和得体性进行评分。
六、复试规则
1. 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 学院在复试前随机抽签分为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七、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
1、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分740分)直接加总,然后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学科或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初试英语成绩相同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满分240分)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4、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 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 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 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418, 谢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802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