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20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二、组织管理
设计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学院根据设计学、艺术设计的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
达到设计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设计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
设计学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设计学院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
2021年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中目(ZOMO)在线软件进行。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和操作说明见我校研招网。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设计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综合能力考核: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考核满分为400分。
2、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 本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考核满分为100分。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调剂复试
2021年设计学院所有专业均不接收调剂。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设计学院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院系联系方式:021-62237313,62232742,电子邮箱:design@design.ecnu.edu.cn。十一、联系方式
021-62232742,xljiang@design.ecnu.edu.cn,蒋老师
021-62237313,qxu@dbm.ecnu.edu.cn,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