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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24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登录研招网打印);

3.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需写明考生编号(全15位)

4.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复试总分300分,包括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内容:

(1)笔试:传播学专业笔试科目为:传播实务、影视传播实务;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

设计学、机械笔试科目为:设计创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自备4张4K铅画纸、画板及绘图工具)

(2)综合面试:满分为 200 分,包括外语交流能力50分,专业素质及能力60分、实践和创新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①外语交流能力考核: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外语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外语成绩。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实践和创新能力: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学生的实验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④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成绩计算及使用:笔试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综合面试由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给出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传播学专业   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30,地点:第四教学楼A101

设计学、机械专业  时间:2021年3月27日下午1:30,

地点:第四教学楼A101、A102(具体分组见门上名单)

  1. 笔试   传播学专业  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 -11:00 ,  

    地点:第四教学楼A101;

    设计学、机械专业2021年3月27日下午2:30-5:30,地点:第四教学楼A101、A102(具体见门上名单)

  2. 面试  传播学专业  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10,

                        地点:第四教学楼C206

    设计学、机械专业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10,地点;第四教学楼C201、C205(具体分组安排另行公布)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第四教学楼C106),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成绩。

    4.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总分500分: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_ 60 _%+复试规格化成绩×_ 40 _%

    拟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学院复试工作

赵老师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接待考生申诉

胡老师

84315480

14445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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