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25
根据《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选拔与复试细则。我校2021年设计学、艺术设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来校现场复试的方式,分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进行。
成立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薛冲、祝遵凌
副组长:杨杰
组员:陶文娟 李永昌 丁山 徐雷 孙献华 田晓冬 曹磊 耿涛 周杨静
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薛冲
组员:陶文娟 杨杰 陈玮 陈周翔
一、复试准备
考生按“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要求,进行复试信息确认,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并按学院通知要求。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阶段,学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
(5)能够证明考生本人英语能力的相关材料(如:CET-4、CET-6、IELTS或TOEFL成绩单等)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流程
1.时间安排:
来校现场复试时间:
笔试3月27日 上午08:30-11:30;面试3月27日 下午13:30-18:00
2.笔试要求:
(1) 画板等绘画工具自带;
(2)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已备查验;
(3) 自备A2白色空白图纸,桌面有且只能有一张图纸,否则按违规论处;
(4)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周围其他考生;
(5) 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3.面试要求
(1)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已备查验;
(2) 作品集面试结束后自行取走,遗失自负;
(3) 面试结束后立刻退出考场,不得将试题内容告知其他考生。
三、拟录取及指导教师与学生名额分配
1.拟录取
(1)专业笔试考核和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项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 5×80% + 专业笔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
(3)学院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2.指导教师名单
专业学科(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设计学 | 丁山,祝遵凌,李永昌,汪瑞霞,郁舒兰,邵晓峰,谢加封,杨杰,管雪松,孙琦,施爱芹,汤箬梅,熊瑶,孙献华,李雪艳,何佳,吴曼,周杨静, 黄滢,叶洁楠,蒋晖,于娜,王玮,张磊,金晓雯 |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丁山,祝遵凌,郁舒兰,李永昌, 汪瑞霞,邵晓峰,谢加封,杨杰,管雪松,曹磊,耿涛,孙琦,吴冬蕾,施爱芹,汤箬梅,金晓雯,熊瑶,孙献华,李雪艳, 熊仁国,何佳,张旸,吴曼,周杨静,黄滢,叶洁楠,蒋晖,王玮,张磊,曹加杰,于娜,刘玮,任新宇,李若辉,冯晓娟 |
3. 硕士名额分配与导师确定
(1)导师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在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导师本人意愿,经各专业方向审议,确定考生的指导教师。
三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本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进入复试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若未录满,经学校批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开通调剂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进行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一致。
3.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前,拟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
4.最终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学习方式更改的申请及录取工作均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内上完成。
四、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25-69638080。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参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学院联系电话:025-6963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