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9-09-01
1.历史沿革
文学院的前身是中国语言文学系,1985年建系并开始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2000年设立广告学专业,2002年设立艺术设计专业。2006年6月,正式成立文学院。
2.专业与学科
目前,学院下设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广告学系(广告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大学语文教研部、美育教学中心5个教学单位。
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和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及汉语言文学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
3.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2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8人、副高级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8人。拥有大珩青年学者1人,大珩青年教学标兵2人。
4.教学科研平台
学院拥有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长春电影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舆情大数据研究基地和中日文化文学比较研究中心三个省级科研平台。还拥有全国唯一的专业写作类期刊——《应用写作》杂志社。
5.教学条件
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资料室,收藏专业图书3万余册、专业报刊200余种。学院建有文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下设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摄影摄像技术实验室、影视广播后期编辑实验室等11个供教学和科研使用的现代化实验室;有省内一流的天光画室和设计工作室,共计1500多平方米。
6.教学科研成果
学院建有省级精品课1门,省级优秀课2门,省级金课1门,校级网络课程1门。近五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2项,其他省级科研课题50多项;在CSSCI、EI及中文核心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