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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机械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23

根据《关于做好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郑学军

副组长:丁琰  彭锐涛

成员:马秋成  彭德其  周友行  洪波  龚曙光  姚湘  林启权  肖逸锋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丁琰         成员:杨建军  尹艳辉  刘韬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负责人和学科骨干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术型

拟招生计划

专业型

拟招生计划

080200机械工程

45(含推免生10人)

085500机械

79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22(含推免生2人)

085600材料与化工

23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3(含推免生1人)

085800能源动力

18(含推免生1人)

 

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和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2.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均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专业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在复试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5.调剂考生的遴选要求详见下文调剂相关办法。

6.所有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7.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8.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五、调剂

1.调剂的学科专业

我院085500机械学科专业暂不接受调剂,其他专业可申请调剂。

2.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统考科目中,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遴选

(1)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a.成绩要求:对于申请调剂080200机械工程、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的考生,优先选择初试科目政治、数学和英语三门总成绩210分以上者,或者单科成绩85分以上(总分100)或数学110分以上者。对于申请调剂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085800能源动力的考生,优先选择初试科目政治、数学、英语三门总成绩210分以上者,或者单科成绩75分以上(总分100)或120分以上(总分150)者。

b.其他要求:所有调剂专业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考生,其中:080200机械工程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机械类专业的考生;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模具、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的考生。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只接收本科专业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机械/能源类专业,且报考专业为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080200机械工程的考生;085800能源动力只接收本科专业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机械/能源类专业,且报考专业为085800能源动力或085500机械的考生。

4.调剂的基本程序

同研究生院公布的《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复试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说明参考附件2,请考生提前做好设备、网络准备并熟悉系统操作。

1.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加入学院复试QQ工作群860398825,复试时间在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日,学院组织各学位点开展复试,其中3月30日上午进行专业笔试,3月30日下午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月31日和4月1日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流程和安排以QQ工作群公布的方案或通知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加入学院调剂QQ工作群859768809,复试时间在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25日,学院组织各学位点开展复试,具体流程和安排以QQ工作群公布的方案或通知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参考研究生院公布的《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及时关注QQ工作群通知。

3.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4.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

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以口述和书面作答等形式进行。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报考专业为085500机械的考生,需加试《互换性与技术测量》和《机械制造基础》;报考专业为085800能源动力的考生,需加试《流体力学》和《过程原理》。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6)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七、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1)初试成绩A占总成绩的权重70%,复试成绩B占总成绩的权重30%。

(2)初试总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0.3+B2(综合面试成绩)*0.6+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0.1)

(4)总成绩C=A*0.7+B*0.3

2.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成绩B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f.      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3.录取类别

同研究生院公布的《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4.导师分配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各学位点进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5.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根据《关于做好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6000元/年。

(3)复试总成绩为录取考生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拟录取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复试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6.联系电话:

校研招办0731-58292051,校监察处0731-58298628,院研办0731-58292222。

7.附件为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因目前未确定,故延后公布。

8.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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