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12
一、招生目录
二、综合考核
1.“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由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2.考核小组
艺术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3人),设秘书1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基本规范》执行。
3.综合考核分为政治考核、专业能力笔试、综合面试、材料评价四个部分。
(1)政治考核为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学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请况。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主要考核论文写作。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分为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80分)、外语能力面试(20分)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技能情况的专业基础水平以及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博士生培养潜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表达能力(听力和口语)以及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以及英文摘要的撰写能力。
4. 成绩要求:
政治考核合格且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材料评价成绩均需≥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材料评价成绩×30%。
5. 学院根据本年度“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结合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三、录取名单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信息
信息来源于苏州大学研究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