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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9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结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负责全校复试工作期间的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各项成绩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未按时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由学校统一划线。

3.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单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组织

1.复试方式:学校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开展复试。

2.复试报到:考生根据各单位通知的复试报到时间,登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cug.hubeiyanjiusheng.com),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并通过系统身份核验后,阅读并签署《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复试平台下载)。考生须打印或手写《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签名后与身份证一起拍照上传,按系统提示完成材料提交等流程。各单位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两天前审核考生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并对考生本人及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资格审核:学校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按照“双识别”和“四比对”的要求开展考生身份查验和考试资格审核。复试开始前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考生信息,审查验证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加强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严防“替考”。入学后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8日,具体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正式复试开始前各招生单位将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和安排等内容以各单位通知公告为准。

5.复试形式:面试考核,考生通过网络远程系统参加,专家组现场集中实施考核。

6.学校的复试小组统一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展网络面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选择网络条件稳定、安静、独立的环境,以保障复试效果。

7.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收费平台缴纳。缴纳报名费用后,并在复试前一天,通过平台下载电子准考证。

8.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1.复试考核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面试问答。要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复试考核标准。各招生单位需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复试考核标准。

3.面试考核程序。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登陆系统侯考,完成身份认证后并获得随机分配的面试顺序号,进入候考区域,进入正式考核阶段。正式面试考核包括但不仅限于考生自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三个部分,以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为准。

4.复试考核分值。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调剂复试

1.调剂时间:4月1日-10日,具体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2.调剂形式:涉及跨学校、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跨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学院(部)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

七、拟录取

1.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比=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比不低于60%,复试成绩占比不高于40%。总成绩为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各单位应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优秀以及合格夏令营营员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单位和专业或研究方向须与报考单位和专业或研究方向相一致),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已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参加了正式复试(程序规范、内容完整、记录规范)的不需要再次参加复试。

4.进入研究生“创新人才”计划的考生,统考报考专业与该计划申请专业一致、且初试成绩达到各单位专业复试线的,经培养单位复试考核合格后优先拟录取。

5.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

6.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7.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加试数学、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八、信息公开

学校在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公告、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研究生院 027-67885153;

举报投诉电话:监察处 027-67884345。

举报邮箱:yzb@cug.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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