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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5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

(一)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该学科各方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工作小组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

(二)学院成立设计学学科(艺术设计、美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各方向复试小组。各方向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科学院)和设计学学科(艺术设计、美术)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网络技术保障人员、复试记录人员和计时员。

选聘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人担任,全面落实艺术设计学院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研究生复试人员防护、健康检测、场所消毒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设计学学科(艺术设计、美术)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的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根据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在一志愿上线人员中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75%(总分、单科)。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可由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签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学院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院相关学科的专业复试。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另设标准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均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复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建立专业课测试试题库,采用综合型、开放性的题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2-3道试题,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严格进行复试,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为90分钟,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按照要求自己准备画具(绘画铅笔、尺子、橡皮、水粉笔、钢笔等)、材料(水粉、墨水、素描纸等)。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采用开放式题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可随时调看考试笔试状态。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考生答卷在考试结束后当天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学院。

(四)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3月25-26日

    2、考生测试演练时间:3月27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3月27日;

    4、复试:3月28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科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预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科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相关调剂工作办法报学校(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科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复试工作小组提出设计学学科(艺术设计、美术)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网络复试顺利进行,继续采用山东五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并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了充分评估。为考生、复试人员、面试考官提供网络复试系统安装流程和操作指南。开展复试人员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正式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实测预演。

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五思科技公司的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学校(科学院)会同五思科技公司强化监管,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降低考生作弊风险,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公平、公正原则。

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科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七、优化考生服务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邮箱、电话、学部(院)网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我校(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安排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答疑解惑,发放面试手册,向考生详细介绍网上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加强对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导。加强网络复试工作宣传,强调网络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消除考生对网络复试的疑虑。同时做好本单位报考外单位考生复试信息登记工作,克服困难,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八、复试费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九、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责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科(类别)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要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学科(类别)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院)、部(院)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二级学部(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栏目,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各学科(类别)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学科(类别)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部(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531-89631607(工作时间开通)

投诉电话:0531-89631187(工作时间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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