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4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要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学校、学院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按需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四)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单位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包括考生复试承诺书)电子版于2022年3月22日前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wr@sdu.edu.cn, 邮件主题:报考专业(方向)+考生姓名。并扫码加入复试QQ群。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专业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复试要求
复试时间在3月22日至3月26日进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QQ群通知!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在保持原复试方案中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运用系统:腾讯会议,备用系统:钉钉会议。网络面试的同学,请提前申请注册腾讯会议两个账号分别用于主设备和副设备,主设备一般是电脑或平板,副设备一般是平板或手机。同时注册一个钉钉会议账号作为备用系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远程面试要求的同学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学院将会组织考生提前进行线上测试,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二)网络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一旦发现“替考”、审核材料作假等现象将取消面试录取资格。
(三)考生复试时,须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签署《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
(四)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结合网络复试程序,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20元,由学校统一收取。
六、复试安排
(一)学术型:艺术理论、艺术管理
1、复试时间
2022年3月23日 8:30
2、复试方式
(1)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以及外语(限英语)应用能力。
(2)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由专人负责记录。
3、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测试:
由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原笔试科目的内容,按百分制命题三套,每位考生参加复试时,由专业负责人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以口头方式提问和回答,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按百分制赋分。
(2)综合素质测试:
由考核小组成员在考生报考研究领域内随机提问;由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按百分制赋分。
(3)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由考核小组事先指定某位小组成员负责用英语提问1-2个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赋分。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4、专业基础测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按研究方向)
(1)“艺术理论”方向:
参考书目:《美学原理》,杨辛、甘霖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艺术管理”方向:
参考书目:《艺术管理概论》,曹意强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
5、加试科目测试方式及参考书目(不分方向)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中国艺术史、外国艺术史。
(2)测试方式:每一科目均需由相关专业教师按百分制命题三套,需要加试的考生参加复试时,由专业负责人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以口头方式提问和回答,考核小组事先在小组成员中指定一位专业教师负责赋分。
(3)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中国艺术史:《二十世纪中国艺术史》,作者:吕澎。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外国艺术史:牛津西方艺术史;作者(英)马丁.坎普; 译者:余君珉;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11月1日。
(4)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但须达到及格以上(高于60分,含60分),方可被录取。
(三)专业学位:音乐
1、复试时间
上传视频:2022年3月24日17:00前
面 试:2022年3月26日 8:30
2.复试方式
(1)复试主要采用艺术技能考试(录制并上传视频)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艺术技能考试(换算成百分制)×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3.复试内容
(1)艺术技能考试:
考查考生音乐表演技能,各方向曲目要求要求如下:
①钢琴:
演奏曲目要求:
a.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一首
b.贝多芬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c.自选大型乐曲一首
d.巴赫的复调音乐一首(平均律钢琴曲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②声乐:
美声唱法(曲目四首)
a.外国艺术歌曲两首(原文演唱,其中须包括一首德奥艺术歌曲)
b.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演唱)
c.中国作品一首
民族唱法(曲目四首,在外文作品数量上不作具体要求)
③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
a.莫扎特协奏曲第一乐章
b.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一首
c.(以下任选其一)柴科夫斯基、勃拉姆斯、西贝柳斯、贝多芬、门德尔松、普罗科菲耶夫、哈恰图良等的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
中提琴:
a.霍夫曼斯特或斯塔米斯协奏曲第一乐章
b.巴赫无伴奏一首
c.(以下任选其一)瓦尔顿协奏曲第一乐章,巴托克协奏曲第一乐章,兴德米特《天鹅转子协奏曲》第一乐章,帕格尼尼《钟》。
(2)考生请于2022年3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姓名+准考证号+专业方向的方式命名。如:张三104220510108111声乐(美声)发送至邮箱:art@sdu.edu.cn。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所有材料,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①表演技能视频
表演技能视频录制要求:
a.提交的视频录像必须是完整的乐曲或按复试曲目要求的乐章,不得删减、裁剪。
b.录像视频限定1个(多曲目也须录制为一个视频文件),格式限定WMV、MP4、AVI、MOV,视频大小不超过2GB。
c.录制时考生无须报幕,背景为纯色背景。录像开始时考生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准考证,正面免冠,近景录制十秒后拉至全景全身,画面稳定后开始演奏或演唱。考生全貌应清晰展现,一律不许化妆。
d.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多曲目考生也须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e.声乐考生可使用伴奏或清唱(伴奏人员不得出现在考试画面中),其他乐器一律独奏。
f.录像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等个人信息。
g.学校将运用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与视频作品真伪,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
h.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i.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视频录制和网络传输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协调解决。
②演奏或演唱作品的曲目单(按提交的视频录制顺序填写,包括曲目名称及作者)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由考核小组成员在考生报考研究领域内随机提问,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由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事先指定某位小组成员负责用英语提问1-2个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
考生在面试时需事先准备好自己所报考专业的乐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会根据考生情况请考生现场演奏或演唱,曲目从复试上传视频中任意挑选(演奏或演唱专业的伴奏在网络面试过程中非必选项)。
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和表演情况,独立按百分制赋分。
(四)专业学位:美术
1、复试时间
技能考试:2022年3月22日/23日 8:30
面 试:2022年3月24日 8:30
2.复试方式
(1)复试主要采用艺术技能考试(双机位腾讯会议、上传考试作品)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作品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上传至邮箱art@sdu.edu.cn。
(2)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艺术技能考试(换算成百分制)×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3.复试内容
(1)艺术技能考试:
考查考生的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科目如下:
油画
①素描头像写生
材料:铅笔、炭笔等
画幅:4开素描纸
②油画头像写生
材料:油彩、画布
画幅:50cm*60cm
③命题创作
材料:材料不限
画幅:4开素描纸
中国画
①素描头像写生
材料:铅笔、炭笔等
画幅:4开素描纸
②国画人物写生
材料:水墨或线描
画幅:四尺三开
②命题创作
材料:材料不限
画幅:4开素描纸
书法
书法临摹与创作
材料:墨、宣纸
画幅:临摹四尺三开;创作四尺整张
(2)面试:
由考核小组成员在考生报考研究领域内随机提问,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由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事先指定某位小组成员负责用英语提问1-2个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
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按百分制赋分。
(五)专业学位:艺术设计
1、复试时间
技能考试:2022年3月24日 8:30
面 试:2022年3月25日 8:30
2.复试方式
(1)复试主要采用艺术技能考试(双机位腾讯会议、上传考试作品)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作品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上传至邮箱art@sdu.edu.cn。
(2)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艺术技能考试(换算成百分制)×6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
3.复试内容
(1)艺术技能考试:
考查考生的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科目如下:
①设计基础
材料:铅笔、马克笔、水彩等;素描纸
画幅:4开
②设计创意
材料:铅笔、马克笔、水彩等;素描纸
画幅:4开
(2)面试:
由考核小组成员在考生报考研究领域内随机提问,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由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事先指定某位小组成员负责用英语提问1-2个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
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按百分制赋分。
七、拟录取成绩计算
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计算参照各专业复试方案。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按时参加复试及复试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入学复查与体检
(一)入学后3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及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