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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3-25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此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复试标准不降低,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复试笔试的命制;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监督工作小组依法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

三、复试

(一)复试安排

  具体时间按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1. 各专业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如下:


**码

专业(项目)名称

入围复试总分

083400

风景园林学

≥299分

095300

风景园林(全日制)

≥354分

135108

艺术设计

≥398分

095300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252分

*总分入围的考生,单科须通过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按专业(项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实行差额复试,风景园林学按照150%、艺术设计按照130%的比例进入复试,风景园林专硕按照120%的比例进入复试。

3.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

4.各专业(项目)拟招生人数如下,将根据情况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码

专业(项目)名称

总计划

已招收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083400

风景园林学

20

14

6

095300

风景园林

71

22

49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61

--

61

135108

艺术设计

23

7

16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所有考生不允许到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课程伴侣APP”、“钉钉”、“腾讯会议”、“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可在以下网址下载安装https://pan.baidu.com/s/1e_w-VPQSP6L48ehQx8FPbQ(提取码:vtx9)。

复试考生须按要求准备、调试客户端,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因考生未能进行测试而导致复试时设备出现故障,由考生承担一切后果。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笔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命制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科目命制,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APP”。笔试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笔试。第一机位为可登陆我校“课程伴侣”,并带拍照、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考生登录我校“课程伴侣”,查看笔试试题和上传试题答卷。第二机位为可上网,并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采集考生笔试场所环境(考生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保证考生考试场景能清晰地被监考老师看到。

(3)笔试开始前,需提前下载笔试答题纸,并用A4纸打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笔手写作答,考试结束后,将答卷以照片格式上传至学院指定的笔试系统,上传的照片格式答卷分辨率以肉眼正常清晰可辨为准。若答题时未用标准答题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或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以及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答卷,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照此方案笔试要求执行。

2.面试的形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①学院按“三机位模式”进行考生面试

第一机位: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主要用于协调考生与面试专家的候考准备,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间,控制面试的开始和结束。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

第二机位:位于面试专家正前方,主要用于面试专家与考生的音、视频通讯,采集面试专家音、视频。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与第一机位同平台进行。

第三机位:主要用于采集面试场所环境的整体情况。该机位只录制现场音视频,设备为可录制音视频的摄像机等设备。

②面试专家与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面试场所集中完成考生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专家与工作人员应符合返岗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③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或计算机。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图片4.png

图 考生面试示意图



(2)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复试考生准备5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大学期间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不能超时)。复试专家根据以上测试内容随机提问,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心理测试

在我校心里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4.体检

体检在考生所在地进行,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029-87080274。

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统一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将以下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编入一个PDF扫描件,按要求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文件命名:专业名称+姓名+总分),同时将以下审查材料于3月28日上午12:00前,发送到yuanlinyjs@nwafu.edu.cn邮箱。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提交审核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

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具);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个人简历(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毕业院校、专业,科技活动及实习经历,外语水平,初试成绩等,限一页内);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8.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个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带红章);

10.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11.拟调剂风景园林(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在职身份证明,且从事的工作须与风景园林、园林、专业相关(电子扫描件带红章)。

通过学院调剂资格初审且得到复试通知的风景园林(非全日制)拟调剂考生,请于资格审查前将以上信息按顺序编入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风景园林(非全)+姓名+总分,发到邮箱yuanlinyjs@nwafu.edu.cn,不得错发、重复发送。同时将相关资格审查材料PDF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

五、调剂

(一)调剂专业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095300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及调剂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述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风景园林专硕(非全)初试成绩需≥252分,且单科须过陕西省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对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档案不调入学校,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8.其余符合条件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信息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信息;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待学院再次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六、公示

复试前,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复试后,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含专项计划),资格审査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6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40%。

3.专项、非专项考生应按“自愿报考、统一复试、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学院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5.2022年审核通过的导师可在相应专业(领域)招生。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填报导师。

6.每位导师招收非国家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4名,招收学校全日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不得超过5名。

7.对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8.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书,并提交《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招生单位须审查考生个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9.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待录取手续,否则将无法录取。

八、考生管理及违规处理

1.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及个人通讯设备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保证“双机位”设备网络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场所室内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场所,禁止他人出入,确保复试场所安静,无人为干扰。考生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戴耳机与耳饰。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工作监督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工作组依法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学院监督电话:029-87080274,029-87082997,邮箱tian.gao@nwafu.edu.cn。

十、工作注意事项

1.学院安排专人逐一与参加复试的考生联系,告知考生线上复试注意事项;所有的考生需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章办事,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3.复试工作应公开透明,复试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处理复试工作中考生、教职工或社会人员所举报或反映的有关问题。
4.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6.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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