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0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稳定,优化结构,严格程序,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纪检监督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因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录推免生数 | 复试比例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15 | 9 | 1:1.2 (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 |
130400 | 美术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12 | 8 | 1:1.2 (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 |
135101 | 音乐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7 | 9 | 1:1.2 (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 |
135107 | 美术 | 全日制 | 专业型 | 5 | 1 | 1:1.2 (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 |
四、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ncu.edu.cn/)中上传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缴纳复试费并进行网上复试确认。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⑴《南昌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⑶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 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⑷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材料入校时将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所有上交院系材料,不管是否录取,一律不予退还。
(三)远程网络复试材料提交时间:4月3日之前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于4月3日寄出,为保障邮件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建议选择EMS和顺丰速运。(如有时间变动,将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联系考生告知)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艺术楼A区209室
邮编:330031
收件人: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李老师 (收)
联系电话:0791-83969408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艺术学院‘2022年南昌大学艺术学院硕士招生复试’纸制材料”。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考生须准备的软、硬件设施及环境要求)
1.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请在以下网址下载安装客户端: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腾讯会议等作为备用软件,请登录官网下载安装客户端。
3.主流配置的电脑,安装Win7、Win10系统,以及.Net Framework(客户端下载页 面也提供相关链接);硬件设备兼容性一般取决于操作系统,只要操作系统能识别就可以。
4.考生远程复试所需配备的设备和复试场地要求:电脑1台(带摄像头和麦克风),智能手机1部,备用手机1部,无线/有线网络,及能配置双机位监控的相对安静封闭的场地。
5.考生需选在独立、安静、明亮不逆光的复试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座位 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考生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及其他智能电子产品;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等任何方式改变人像及变声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规。
(三)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 | 专 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内容 | 时 间 | 备注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理论研究 | 《和声与曲式分析》+综合素质面试 | 2022年4月6日8: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舞蹈理论与创作研究 | 《舞蹈作品分析》+综合素质面试(自备三分钟以内舞蹈表演) | 2022年4月6日8: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艺术美学研究 | 《乐舞美学》+综合素质面试 | 2022年4月6日8: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130400 | 美术学 | 所有方向 | 考生个人代表作品评析+综合素质面试 | 2022年4月6日8: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135101 | 音乐 | 所有方向 | 专业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 2022年4月6日下午1: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135107 | 美术 | 所有方向 | 考生个人代表作品评析+综合素质面试 | 2022年4月6日下午2:30 | 复试内容参见招生目录 |
艺术学院所有专业 | 所有方向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 2022年4月7日8:30 |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于4月6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及软硬件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三个环节。
1.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口试时间5分钟,在随机抽取话题后,进行话题准备、英文自我介绍、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
2.专业基础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考试内容参见招生简章,考生根据要求口答。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口试方式进行,考官当场提问,考生根据要求作答。
3.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考生,请与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91-83969408),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安排。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5)*60%+(复试成绩/2.5)*40%;
说明:复试成绩总分为250 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二)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视为放弃复试,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学习方式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专项计划单列。
(三)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院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等文件要求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拟录取公布后,6月20日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
(八)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学院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九)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学院组织,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完成。
(十)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一)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一)复试考生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存在困难,应事先向学院提出。学院视考生的情况精准施策,确保考生完成远程网络复试。
(二)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复试考生如有代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复试小组一经发现,通过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提前测试。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要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五)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申诉电话:0791-83969408,申诉邮箱:51150518@QQ.COM。
八、复试的巡视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纪检监督制度。学院纪检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咨询电话:0791-83969408;监督电话:0791-83969414。
(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校、院、系、纪委领导将到复试考试现场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提出质疑。
九、其他
(一)依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将之邮寄到学院,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四)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