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14
一、组织形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考核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需要准备的设备
为确保考核过程系统顺畅,学院将组织考生对考核系统提前进行测试。考生需提前做好远程网络视频软硬件设备的准备,并配合学院完成系统测试。学院将依据考生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考核正式开始时,考生须通过视频设备协助考核专家对周边环境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设备 | 数量 | 说明 |
联网PC电脑或笔记本电脑(配备麦克风、音箱、外置摄像头等) | 1台 | 1. Windows 7/10操作系统,安装Chrome浏览器、office、腾讯会议客户端等。 2. 要求全程联网,综合考核时关闭其它软件。 |
手机(无线WIFI网络环境或4G以上功能) | 1个 | 1. 全程链接WIFI,关闭其它软件。 2. 安装腾讯会议软件。“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综合考核的应用程序。”锁屏会导致二机位视频卡住。 |
特别提醒: 1. 提前注册腾讯会议账号2个,分别用于PC端和手机端。 2. 考核期间,手机不能锁屏,请提前调好模式。 |
二、进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人数: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已取得的成果、专业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进入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考生36人,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见附件。
请进入远程综合考核的考生于2022年4月14日起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研究生远程综合考核。
三、网络测试时间:
4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
四、远程综合考核时间:
4月16日8:00—18:00
4月17日8:00—18:00
五、远程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1. 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的远程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各部分时间分配如下:英语口语和听力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不多于15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含自我情况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不少于20分钟。
2. 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核前将对考生的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参加考核,审核材料包括:u准考证 v身份证 w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
(2)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3)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远程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远程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六、远程综合考核要求:
正式考核开始前由考核专家组秘书向考生宣读综合考核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以便确保网络综合考核的公平性和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考核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综合考核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将及时调整考生考核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七、拟录取分数要求:
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专业综合20分、综合能力40分),拟录取名单按照所报学科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八、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九、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学院安排参加综合考核,缺考综合考核者面试成绩为零。
2. 请服从学院和考试专家的安排和要求。
3. 面试内容和面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存储、外传。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