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1
延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2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领导
1.延边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制订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和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巡视复试现场,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问题。
2.各学科成立由相关专家(5-7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科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意见。
二、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
第一志愿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线考生先进行复试,各学科按招生计划的130%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统计须调剂学科及数量,网上发布调剂信息,接受调剂生,组织调剂生复试,(调剂办法将另行公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列。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5.各项加分政策考生(需提前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5.所有需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复试(推免生除外)。
6.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允许参加复试。(附件2: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三、复试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采用不同的复试办法。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复试,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4.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各学科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实践环节和面试环节(音像材料要签字密封,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各学科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6.复试过程中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包括专业素质的考核(200分)、综合素质的考核(100分),总分300分。(具体详见附件1:《延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五、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调剂复试时间拟定:2019年4月6日
六、复试地点
复试具体地点、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将于2019年3月28日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七、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八、录取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我校不开展破格录取工作。
(2)招生计划调整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规定执行。
(3)拟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纳入我校当年招生总规模。
2.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
计算公式: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每科60分为合格。
3.复试成绩有不合格科目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1.在学校校园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在学校校园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后三日内),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3.咨询及申诉渠道。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录取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咨询及申诉(电话:0433-2732079),邮箱ybdxyzb@163.com
十、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科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各学科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各学科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附件1:《延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附件2: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延边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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