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一)笔试
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120 或 180 分钟,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
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按所报考专业或专业方向命题,具体内容见下表 (答题纸、画纸由学院统一印制提供,其它画具画材由考生自备)。
(二)面试
面试环节为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个部分(总分为 100 分)。 面试前在学院纪委监督下,完成考生面试顺序的随机抽签。
1.考生自述:时间为 3 分钟左右。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工 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抽题作答:时间为 5 分钟左右。考生在专家读题结束或题目内容展示结 束后 30 秒内开始作答。
3.专家提问:时间为 12 分钟左右。专家组应围绕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 能力、学术视野、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面提 3-5 个问题。
每位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速写造型
科目 2:当代理论前沿基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24 日至 3 月 26 日进行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 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武汉理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 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1.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周五)12:30-17: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立心楼艺术与设计学院 5 楼会议室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4)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5)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 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 任。
4.复试费:100 元/人,缴费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24 日 12:00(具体缴费 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 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笔试
1.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 (周六)上午 2.地点:南湖校区新 3 教学楼 (三)面试
1.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26 日 2.地点:南湖校区新 3 教学楼 (四)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2023 年 3 月 25 日 (周六)下午
2.地点:南湖校区新 3 教学楼 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于资格审核时关注学院公告。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
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 及时请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填
写《武汉理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 件 3),并按要求在复试前提交纸质版。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 绩为 60 分),不予录取。
(二)普通计划考生,在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 低依次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 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学校复试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 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 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和“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http://xxgk.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885181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394719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 区立心楼东 507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