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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3年工业设计考研复试分数线、统招人数及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25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我院特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复试线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8

363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10

362

135107

美术

全日制

21

376

135108

艺术设计

全日制

82

380

以上招生人数不包含推免生数、“少干计划”招生数

二、复试比例及对象

(一)复试比例

1.我院原则上按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按照待录取人数×复试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初试分数相同者都进入面试。美术学一志愿合格生源等于招生计划,先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若出现不合格情况,再做计划调整。设计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复试比例为1:1.3。若一志愿合格生源人数无法满足差额复试所需人数时,我院先复试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仍有缺额,我院将开展调剂,调剂比例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1:1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招生指标单列。

(二)复试对象

1.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国家线A类分数线的基础上,学院统筹考虑学位点建设情况、导师数、科研项目、生源等情况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研究生院审查后各专业一志愿的复试情况如下表,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少干计划”)详见学院的公示名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一志愿复试

人数

备注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8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13


135107

美术

全日制

27


135108

艺术设计

全日制

107


2.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分专业一志愿复试名单和复试分数线。各专业计算复试考生人数时,已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扣除该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数后,再按相应的复试比例计算。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校研究生院上报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福州大学集美校区2号教学楼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2日。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生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3月31日(周五)上午8:30-下午17:00。

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凭《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和“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教学楼104学位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3753773。

(二)复试环节安排

●4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面试),若有特殊情况,有可能延长至晚上。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面试)。复试试题将采用现场抽取的方式产生。每生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按美术学与美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一组)、艺术设计(二组)、艺术设计(三组)抽签按顺序进行。

2)外语能力测试20分(面试):包含听力和口语,时间约为5分钟。

●4月2日(周日)上午8:30-12:30专业能力测试40分(笔试):

1)设计理论研究方向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

2)其余方向考试内容为专业研究方向命题创作或设计。

(学院统一提供四开素描纸及A4、A3打印纸,其余考试用具自备)。

纸张规格、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等要求详见附件4考生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工具具体要求统一说明。

五、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专业能力测试(笔试)40分。(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3)外语能力测试2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40%。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所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材料需打包发送至邮箱766292726@qq.com(压缩包及邮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8日上午10:00。学院将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并将相关材料备份存档。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件名:1.姓名+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文件名:2.姓名+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本年度7月);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验证报告或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文件名:3.姓名+学籍学历材料】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文件名:4.姓名+成绩单】

5.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文件名:5.姓名+证书材料等】

6.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文件名:6.姓名+承诺书】

7.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文件名:7.姓名+资格审查表】

8.其他材料(按需提交):

1)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4)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扫描成PDF,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766292726@qq.com【文件名:报考专业+姓名+考核证明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或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

1.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我院按专业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相同录取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的专业创作类科目成绩、初试专业理论类科目成绩,成绩高者被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召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及拟录取名单应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二)候补

结合我院招生计划数,对于复试成绩及格而无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学院专业发展情况上报候补名单。请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情况。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自行负责。

候补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其他调剂机会(包括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在内的本校调剂机会和其他学校调剂机会)而被录取,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候补资格。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2.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

5.国家录检未通过者

(四)保留入学资格

拟被录取的新生,原则上在复试后一周内,经考生本人正式书面申请和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纸质材料4月15日前寄到我院(以邮戳为准),快递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号楼104室学位与研究生办公室,收件人:黄老师,电话:0592-3753773。

信息公开公示。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在网站上“招生信息”下的“研究生招生”(http://art.fzu.edu.cn/html/zsxx/yjszs)栏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学院录取意见)、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纪律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1.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92-3753773。

2.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92-3753808,联系人:林老师,邮箱:7344046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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