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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艺术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发布时间:2023-09-26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促进我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度化,制定我院2024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推免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

我院135700设计(专业学位)、055200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均接收获得2024年度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学生。

三、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标准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时间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3929日至2023102012:00前。

2、考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与录取程序

1.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 “腾讯会议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1)硕士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专家成员不少于3人。

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水平15分,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35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30分,综合素质20分。

2.复试时提交材料如下:

申请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同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依次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2024推免复试】+所在院校+姓名的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工作邮箱:548322578@qq.com):

1)《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A4纸上),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申请专业相关的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证书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科研论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满即止。

4.929日中午起,学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成绩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根据学院提交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和确认。一位推免生只能接收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确认。

7.其它未尽事宜请见南京邮电大学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六、监督工作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传媒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电话:025-85866750;邮箱:cmky@njupt.edu.cn

传媒与艺术学院监督电话:025-85866757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3492350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23.9.26

 

附: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1.复试过程中,房间须保持安静明亮,除考生本人外,不能出现其他人员,也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

2.摄像头须设置在屏幕上方中间位置,且全程保持开放状态;

3.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用手机360度展示面试地点情况,无死角;

4.复试开始前,考生须在考试助理的引导下,面向摄像头,右手持握有效身份证件,确保头像与证件显示完整清晰,由考官核验身份;

5.考生面部必须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全程禁止使用耳机;

6.复试过程中,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先尝试通过平台信息发送功能与考官联系;

7.服从考官的现场指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中断网络;全程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如确因考生端不可抗力导致网络中断,将通过手机通讯的方式完成后续面试。如在1分钟内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视同考试终止;

8.复试结束后,按照考官要求退出复试界面,并在候场区等待考试全部结束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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