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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各单位、部门,老师们、同学们:

根据全国和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和有关部署要求,我校在2月底前不开学,学生在学校开学前不得返校。为了保障下学期研究生教学等相关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院起草制定了《疫情防控情况下我校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实施方案》(附件1),此外,对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等各项工作安排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各学院及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安排春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和各项教学活动,按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对延迟开学期间及正式开学后一段时间,分类制定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预案,在优先保障公共学位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前提下,坚持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创新远程教学模式,加强相关教学基础建设,并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和正式开学后的教学衔接工作,明确各类课程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作业及考核要求,努力减少疫情对课程教学的影响,确保学期教学目标按计划完成。具体要求:

1.2月15日前,开课学院(单位)负责对任课教师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受影响的课程安排提前作出调整。并组建“疫情期间在线课程保障支撑小组”,小组的人员构成为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具有网络课程建设经验的教师;熟悉网络信息技术的教师或研究生,小组的工作内容为指导、协助任课教师完成网上教学。

2. 2月24日至正式开学期间,贯彻教育部“延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以下列形式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进行教学活动。

A、课程内容整体适合线上转化的,要求尽量按原来的课程进度安排,开展线上授课和学习,保持线上课程的容量与原来的课程容量一致,便于疫情解除后能灵活地切换到原来的授课模式。

B、课程内容部分适合线上教学,但有部分不适合或短期无法实现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需事先对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先完成线上教学内容,待疫情解除、学生返校后完成剩余内容的线下教学,线下课时不够的,由任课教师提出可要求开课学院统筹安排补课时间。

C、课程内容由于涉及实验、实践等原因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任课教师可向学院提出延期开课的申请。

3.要求开课学院于2月15日前统计包含课程QQ群号使用教学平台等信息的“课程在线教学预案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对学院报送的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预案进行检查和分类统计,并公布供选课学生查询。

4.2月20日前,除学院同意延期开课的,要求任课教师均需做好在线授课、指导和答疑的准备,建立相应课程联络群。

可利用的学习平台和教学资源除了我校自己的数字化学习平台外,教育部也组织了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

各平台的地址、登录使用办法等细节,见附件3。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已有网络课程基础、自身使用习惯选择合适的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5.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和发挥在线课程保障支撑小组的教学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对存在困难的有关师生帮扶指导;严格落实本学院在线教学预案中的相关要求,提前组织做好所有在线课程的教学准备;在2月24日正式开课以后,要安排专人密切跟踪和掌握本学院在线课程教学情况,及时报送在线教学异常情况,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对于教学和管理失责造成的问题,学校将进行严厉追责处理。

二、实践实习

1.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排查统计学生外出实习情况。确保点对点通知到学生,3月1之前不允许实习。对已在开展的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做好撤回途中的防护和撤回后的隔离观察工作。

2.特殊情况下无法暂停的实习实践活动,须经研究生院向学校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并将其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加强管控和安全防护措施。

3.在疫情结束之前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实践活动。

三、出国、出境交流

1.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安排,原计划于2020年2月及3月开展的项目均已延期或取消,4月份及以后的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做决定。

2.对于近期已经在外的研究生,每日向学院报告健康状况等情况,原则上按照项目时间准时归国,一律不提前回国。要求导师和学院疫情期间对在外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给予更多关心。

四、导师指导工作

1.要求各位导师根据研究生具体情况,通过远程通讯指导方式有效地指导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职业实践能力的提升。建议导师与研究生的交流指导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远程指导除利用学校提供的在线教学方式外,也可选择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群等多种灵活的方式。

2.对研一的研究生,重点应结合课程学习重点开展反思和质疑能力培养和塑造;对研二、研三学生,应结合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进展的情况,重点加强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全面修改、完善,切实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

五、学位授予

1.2020届春季批次毕业研究生在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组织集中答辩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完成答辩的,可采用线上视频方式进行,线上答辩具体要求:(1)答辩学术水平要求和程序要求与线下答辩一致。(2)答辩开始前学生需书面保证本次答辩为学生本人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3)答辩全过程院系答辩秘书需录像留存。(4)线上答辩需院系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学位办备案。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全校研究生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发放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待确定后会尽早发布通知。

2.2020届夏季批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提交、查重、送审、学位授予等具体时间,都将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待正式开学后,会发布具体工作通知。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给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和撰写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学校将视实际情况,在本学年增加一批次的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册

待学校正式开学报到时间确定后,根据可能实施的“错峰报到”和“分批次”报到情况,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做好相关工作。研究生返校后至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疫情不能及时返校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做好暂缓注册等工作。

七、补(缓)考

1.补(缓)考试时间安排在学生实际可返校之日的20天后至40天内。开课学院在考后一周内负责批改及网上提交成绩。

2.若考试涉及因疫情延期返校的研究生或命题教师,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延期考试或追加考试场次并报备研究生院。

八、其他

1.各类学籍异动如延期、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生可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nbu.edu.cn)申请学籍异动模块作出申请报备,待正式开学后办理。

2.本学期应复学的研究生,其复学手续在正式开学后办理。为了保证这部分同学在复学前能够正常参与在线教学,请有选课意愿的学生将自己的选课计划以邮件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手动选课。

3.由于本次大规模开展线上教学为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对策,方案中不完善之处请老师们、同学们理解和谅解,欢迎大家随时提出建议。

4.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新的指示精神,学校对研究生教学等工作安排会随时进行调整,请老师们和同学们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的网上通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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