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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07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服务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3个综合能力面试复试小组,1个外语、思政面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以上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3.学院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组织成立服务保障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技术支持、模拟演练、沟通协调等复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1.普通计划

我院执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为120 %(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复试线.png

四、复试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采取远程复试形式,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面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满分为50分。

(2)综合能力面试

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按照《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线上面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复试成绩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参见本单位网络远程复试流程通知,另行公布。

六、调剂复试

学院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在线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文件:

(一)、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

(四)、学籍学历证明

1.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注册在籍学生证。

2. 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结业)证书。

3.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交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籍所在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5. 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 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成绩证明

1.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2. 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外国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六)、其他

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其他可反映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0431-84537613   6267859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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