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20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0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12号)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包括校本部建筑学院、深圳校区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负责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组长: 孙澄
副组长: 刘 京
成员: 薛名辉、邱志勇、吴松涛、刘杰、姜益强、吕德生
秘书: 于敏泽
2.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张国宏
成员: 邵郁、单既阳、韩雪、董宇、邢军、余洋、沈朝、郑春晖
注:监督电话:86281060 86281189 86281300
二、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12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学科(含深圳校区)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和复试名单详见以下网站公布信息:
http://yzb.hit.edu.cn/2020/0427/c8822a237901/page.htm
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1、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版。审查内容如下:
A、考生初试准考证。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
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D、同等学力考生(即本科结业、毕业后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①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如复试期间,同等学历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但加试如常进行。
E、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以上相应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F、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G、考生本科成绩单。
H、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以能分辨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为准。
I、考生紧急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
J、签字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K、其他要求同《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12号)文件有关规定。
学院将在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及具体提交方式(含深圳校区)
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
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5月11日12:00前
提交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放置于文件夹之后进行压缩。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资格审查-报考学科名称-复试名单中本人序号-姓名。所有Word文件需转换成PDF格式,图片文件宜采用JPG格式。
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同上,提醒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命名。邮件一经发送,不得修改。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提交联系人邮箱:
本部校区 | ||
学科 | 姓名 | 邮箱 |
建筑学[0813](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建筑学硕士[0851] | 尹老师,黄老师 | x.yin@hit.edu.cn; 474754112@qq.com |
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硕士[0853] | 蒋老师 | hit_jcy@163.com |
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硕士[0953] | 赵老师 | |
设计学[0872](设计艺术学方向) | 王老师 | |
设计学[0872](数字媒体设计方向) | 薛老师 |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土木水利[0859](暖通方向) | 张老师 | |
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 薛老师 | |
深圳校区 | ||
学科 | 姓名 | 邮箱 |
建筑学[0813](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建筑学硕士[0851] | 于老师 | |
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硕士[0853] | 于老师 | |
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 于老师 |
四、复试
复试采用远程形式,由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总成绩为35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200分,面试150分。
1、专业综合测试
1)建筑学[0813](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建筑学硕士[0851]:
两个环节的线上笔试快题,每环节分值为100分和各2小时,时间:2020年5月18日8:00-10:00,10:30-12:30
2)建筑学[0813](建筑技术科学方向)、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硕士[0853]、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硕士[0953]、设计学[0872](设计艺术学方向)
2小时线上笔试快题,时间:2020年5月18日8:00-10:00。
3)建筑学[0813](建筑历史方向)
远程面试,每人约18分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30开始
内容包括:《中国建筑理论》(100分),《外国建筑理论》(100分)。
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土木水利[0852](暖通方向)
远程面试,每人约18分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30开始
内容包括:《暖通空调》(140分),《建筑环境学》、《空调冷源》、《燃气输配》三选一(60分)。
5)设计学[0872](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远程面试,每人约18分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30开始。
内容包括:《数字媒体基础知识考核》(120分),《命题创意设计与制作》(80分)。
2、面试
各学科均采用远程方式,具体如下:
1)建筑学[0813](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建筑学硕士[0851]、建筑学[0813](建筑技术科学方向)、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硕士[0853]、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硕士[0953]、设计学[0872](设计艺术学方向)
约20分钟,时间:2020年5月19日8:00开始
2)建筑学[0813](建筑历史方向)、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土木水利[0852](暖通方向)、设计学[0872](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约12分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30开始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应用水平,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5)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大学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四、六级外语等级证书及能够说明外语能力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大学期间作品集等各种佐证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的同时通过邮箱提交。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面试佐证材料-报考学科名称-复试名单中本人序号-姓名。邮件一经发送,不得修改。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提供佐证材料。
3、复试平台与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5月11日上午12:00前提交材料
预定复试平台演练:5月12-13日
复试:5月18日、19日
拟定采用的复试平台、复试注意事项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各学科模拟演练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调剂
(1)各学科对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总成绩中的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第一志愿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如未录满将在本学科(含专业领域)院内(含深圳)生源中,按总成绩和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录取。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奖学金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下发文件执行。
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其他信息请考生关注:
哈工大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zb.hit.edu.cn
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 http://jzxy.hit.edu.cn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300 邮箱:986514046@qq.com
办公地点:建筑学院建筑馆228办公室